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终身寿险时未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1、对投保人经济利益的影响: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未如实告知,投保人都可能面临保险金无法获得赔付的风险。在故意未告知的情况下,投保人还会损失已支付的保费,经济利益受到双重损害。对保险市场秩序的影响:未如实告知行为破坏了保险市场的公平性和诚信原则。

2、投保终身寿险时未如实告知,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拒赔,特定情况下退还部分保费等后果。具体如下:保险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不退还保险费。
3、若投保人未主动告知,或告知内容与实际病情不符(如隐瞒关键信息),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未告知事项是否影响承保决定:若既往病史与保险事故无直接关联(如投保前患感冒,后续患癌症),或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明确排除相关疾病,则拒赔可能不成立。
健康询问不明确的,不应当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
健康询问不明确的,不应当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具体分析如下:“无询问,无告知”是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仅需对保险公司明确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无需承担无限告知或主动告知责任。若保险公司未明确询问特定事项,投保人无义务告知,以此为由拒赔缺乏法律依据。
健康告知隐瞒一项是否拒赔不确定,需秉承最大诚信原则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带病投保,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内容应以真实询问内容为限,即投保人的告知范围应严格限定于保险人实际询问的具体事项,未询问或询问不明确的,投保人无需主动披露,保险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投保人因一般过失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且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保险公司不应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例如,常规体检时发现问题,但医生并未要求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投保人主观上并无隐瞒的故意。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应综合考虑投保人的过失程度、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的关系等因素,决定是否赔付。
若保险公司未询问,投保人无需主动告知,此时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案例依据:赵某案中,2020年和2021年续保时保险公司未进行健康询问,法院认定投保人无告知义务,保险公司需赔付。
核心要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以保险公司的询问为限。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明确提出询问,投保人无须进行主动告知,保险公司不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具体情形:例如,面对保险公司的模糊问题,如“您没有生病吧”、“您身体是否健康”等,投保人没有义务主动告知具体的疾病情况。
从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看保险拒赔原因--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1、从该案例看,保险拒赔原因是投保人艾某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具体表现为未如实告知已购买多份重疾险,法院综合评判后认定该告知事项与保险人评估风险存在因果关系,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具体分析如下:未如实告知事项:艾某某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向八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十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累计6440000元。
2、保险法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但并未赋予保险人无限追溯权。保险公司调取投保人多年甚至十余年前体检记录的行为需受到合理限制。对比案例分析 在另一类似案件中,李某因睾丸癌索赔被拒,法院却支持了保险公司主张。关键在于:病史的确诊程度不同:本案为“可能”的体检异常,对比案例为明确诊断的疾病。
3、现有证据还不能排除鸿友厂在实施该不作为行为之前已经履行了作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4、若未履行通知义务,因危险程度增加引发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在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中,车主小李以家庭自用车性质投保商业险,但实际将车辆用于专职网约车运营,导致车辆使用频率、行驶里程显著增加,危险程度远超家庭自用范畴。
5、坠落水库算不算意外,赔不赔?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生前集中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大量投保,保额也是高得离谱,存在骗保嫌疑,不一定是意外身亡。
6、超过两年可以获赔。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需承担以下责任:违约责任投保人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并作出误判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违约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投保人需赔偿保险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应支付的保险赔偿金;因误判导致的其他保险客户权益受损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声誉及信誉的损害。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的如实告知义务:(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4、另外,若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若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也不会退还保险费用。这是因为投保人故意隐瞒信息,破坏了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和诚信基础。
投保人没有主动告知有关事实,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1、投保人没有主动告知有关事实,属于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具体表现及影响如下:违反保险合同诚信原则保险合同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基础,要求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主动披露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事实,如健康状况、职业风险、既往病史等。若投保人故意隐瞒或未如实告知,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反,直接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在保险经营活动中,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虚假告知属于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具体分析如下:法律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相关的重要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构成违法行为。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需承担以下责任:违约责任投保人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并作出误判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违约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4、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5、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如果保险公司未就某项健康信息进行询问,投保人则无须主动告知。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这体现了保险合同的诚信原则,同时也保护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投保人未尽到告知义务”是保险公司耍赖不赔偿的理由吗?
1、“投保人未尽到告知义务”并非保险公司耍赖不赔偿的理由,而是因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的义务,导致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拒赔。具体分析如下:“投保人未尽到告知义务”的含义健康告知的作用:健康告知是投保时需向保险公司出示的信息,用于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
2、但保险公司不能滥用该理由拒赔,在投保人已履行部分告知义务,且保险公司应承担审查义务而未履行,同时体检报告结论表述不明确导致投保人难以把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没有如实告知并不必然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是否拒赔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法院可能根据保险公司是否尽到说明义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因素裁决。
4、多家投保未告知保险公司会被拒赔,因为这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破坏了保险合同的对价平衡,且多家投保属于核保重点关注的高风险行为,未告知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而拒赔。具体如下: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买保险时,无论是健康状况还是财务状况,只要保险公司询问到,投保人都需要如实告知。
文章声明:以上内容部分来源于“文心一言”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https://rjpazx.cn/tbgl/202601-9552.html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