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理赔案例,人寿保险理赔案例3篇
重疾险拒赔案例,身患重病理赔遭拒
1、理赔争议:保险公司以“不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标准”拒赔,张女士遂诉至法院。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保险公司主张张女士的疾病不符合保险条款中重大疾病的定义,具体依据为:条款约定:保险责任中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未明确涵盖张女士所患疾病。

2、岁女子突发脑中风被拒赔,主要因未达重疾险中“脑中风后遗症”的理赔条件,即确诊180天后遗留特定功能障碍,而非确诊即赔,保费未白交,未理赔不代表合同无效。案例核心:未达理赔条件是拒赔主因赵某妻子2017年购买保额50万的重疾险,2018年因滑倒突发脑中风住院治疗。
3、进行多发性大肠腺瘤性息肉的肠段切除手术。2022年6月,方玲因结肠息肉住院治疗,实施CPS切除术,出院诊断为结肠息肉(腺瘤性)、直肠息肉、糜烂性胃炎。她申请理赔后遭拒,保险公司称其仅满足第一条条件,不满足第三条。
4、案例回顾李先生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险,每年保费上万元,保额30万元。三年后,李先生不幸被确诊为肺癌,这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李先生投保前曾患有肺部结节为由,拒绝赔付。
5、保险拒赔情况2018年9月,D女士投保了一份重疾险。2024年10月,D女士确诊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CIN2),认为符合轻症疾病(原位癌)保险责任范围,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认为D女士所患疾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责任。
6、法院判决不符合理赔标准的保险公司也要赔,是因为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符合通行医学标准,被保险人按通行医学标准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诊断标准与合同约定不符为由拒赔。具体分析如下:案件经过:孟女士购买泰康人寿重疾险,等待期后确诊良性脑肿瘤,申请理赔遭拒。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案例
1、案例六:雪城W女士胶质母细胞瘤身亡理赔2017年8月,39岁的W女士因恶性肿瘤去世,其投保的康宁人寿、幸福人生年金险等获赔59万元。启示:恶性肿瘤治疗费用高昂,终身寿险与年金险组合可兼顾身故保障与长期资金规划。案例七:中区W先生重大疾病理赔2018年3月,37岁的W先生确诊重大疾病,康宁重疾险快速赔付23万元。
2、《四年赔付60余次:抗癌路上的国寿理赔温暖相伴》案例入选2024年度十大温暖理赔案例,展现了中国人寿在客户抗癌过程中提供的长期、高频次的经济支持与服务保障。
3、轻症赔付案例 案例概述:孙先生在广州工作,作为公司高管,他一年前购买了中国人寿防癌险,保额为30万。在保单的第二个缴费年度,孙先生不幸被检查出原位癌。理赔过程:孙先生按照公司要求提交了理赔资料,资料提交后的第三天,九万元的理赔金额即打入了他的账户(保额的30%)。恶性肿瘤保单仍然有效。
4、中国人寿寿险公司的案例中,有高额赔付的情况。
5、中国人寿意外险被坑案例主要包括虚构事故骗保、团体意外险伤残鉴定不达标拒赔、学平险误导销售与售后推诿等情况。虚构事故骗保被拒并受法律制裁案例:2019年,漳州市平和县客户李先生为父亲购买5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年赔付60余次:抗癌路上的国寿理赔
高频次、高金额赔付: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L先生完成60余次理赔,赔付金额近百万元,有效缓解了其长期治疗的经济压力。持续保障承诺:通过长期续保与高频次理赔,中国人寿为L先生的抗癌之路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体现了保险的风险分担功能。
案例一:58次赔付,抗癌路上的守护彭女士不幸确诊乳腺癌,中国人寿在三年多时间里累计赔付58次、近91万元。这体现了中国人寿对于长期患病客户的持续关怀和支持,通过高效的理赔服务,为彭女士的治疗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
保额增加机制:客户在约定年限前,每发生一次合同约定的轻症赔付,身故及重疾保障额度将分别增加20%的基本保额,最多可增加3次,即保额最多增加60%。附加保障选择:客户可自由选择附加包含19种心脑血管疾病保险或6种肝肾疾病保险,按需选择,一旦达到赔付条件,将额外获得特定疾病保险金。
“医保卡不要外借,日后理赔医疗险会非常麻烦。”“柱子哥”和一位网友强调。关于疾病、家庭关系、保险理赔、日常护理……她都事无巨细地“唠叨”,几乎每篇文章都会配上树状图以方便读者“按图索骥”。
重疾险理赔诉讼案例(二)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新华保险赔偿陈某保额理赔金全款318万元。此案例列入“2017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援引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闽01民终2803号民事判决书。
以下是3个真实的重疾险诉讼案例:案例一:隐瞒既往症,未过2年不可抗辩期被拒赔案件详情:2013年7月11日,江苏南通的徐某购买重疾险。12月去医院检查发现得了肺癌,于2014年10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在核查病情时发现,武先生的父亲早在2017年2月13日至3月2日,因脑梗死、脑基底动脉瘤住过院,但武先生在投保时并未如实告知。尽管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但案件最终法院却判决保险公司败诉,需赔付27万理赔金。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需在30天内出具理赔结论,本案中保险公司快速打款,说明对事实清楚的理赔案件无拖延拒赔动机。案例二:吕先生甲状腺乳头状癌获赔30万投保情况:2019年3月7日,哈尔滨市48岁的吕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康乐E生C款重疾险,保额30万,保障期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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